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中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工作的通知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招与初中教学改进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35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高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函〔2017〕308号)精神,为确保2018年中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以下简称“英语听说机考”)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8年中考英语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60分为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其中听力口语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2018年中考英语听说机考将于2017年12月23日和2018年3月24日进行。考生在中考报名同时须选择是否参加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取得满分成绩的考生将不能再参加第二次考试。参加中考报名且选择参加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每次考试时间如下:
三、择日重考非本人原因未能完成本次考试以及答卷数据异常无法评阅的考生需要择日重考,各区要及时告知参加择日重考考生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择日重考各项要求与正考一致。二、考试组织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力及言语障碍考生参加2018年中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24号)要求,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残疾考生或听力言语多重残疾的考生参加中考时,可不参加英语听说机考,听说部分按满分计入英语成绩。因各种原因存在言语障碍且无残疾人证的考生,持各区残联指定的言语残疾鉴定医院开具的言语障碍证明,报区考试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参加英语听说机考中“听后选择”和“听后记录”题型的考试,并按实际作答给分,除此以外涉及口语部分成绩计0分。听力及言语障碍考生应在当次英语听说机考前向区招办提出免试或参加听力部分考试的申请,经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报考试院中招办。
文章分类:
教育资讯
|